关于拍卖镇江佳祺置业有限公司名下预付款及其他应收款债权的公告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14日作出(2024)苏1112破申38号民事裁定,受理镇江佳祺置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1月22日作出(2025)苏1112破15号决定,指定江苏中坚汇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镇江佳祺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9月15日10时至2026年9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在京东网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分破产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公告》《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咨询、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说明与披露,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除拍卖文件披露的信息外,竞买人应根据自身需求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等,承担投资风险。
4、未尽事宜,竞买人自行了解,管理人、法院、破产企业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拍卖标的
镇江佳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祺公司)名下预付款及其他应收款债权。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款项类别 | 账龄 | 期末余额 |
1 |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 预付材料款 | 3年以上 | 4,909,417.71 |
2 | 恒大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 付工程款 | 3年以上 | 1,968,467.30 |
3 |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 预付材料款 | 3年以上 | 342,167.42 |
4 | 杭州蓝天园林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代付水电费、预付材料款 | 3年以上 | 227,866.36 |
5 |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预付材料款 | 3年以上 | 1,635.68 |
6 | 南京金岸广告有限公司 | 多付工程款尾差 | 3年以上 | 0.01 |
7 |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往来款等 | 3年以上 | 204,727,132.39 |
8 | 衢州恒大盛建置业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3年以上 | 60,000,000.00 |
9 | 南京胜智商贸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3年以上 | 44,983,805.29 |
10 | 南京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往来款等 | 3年以上 | 4,016,337.44 |
11 | 南京临江御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往来款等 | 3年以上 | 2,002,300.00 |
12 | 无锡盛基置业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3年以上 | 1418166.91 |
13 | 句容天工置业有限公司 | 应收商票抵商铺款、 | 2-3年 | 789,935.91 |
14 | 仪征市恒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应收商票款 | 3年以上 | 646,307.98 |
15 | 太仓熠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应收商票抵商铺款 | 3年以上 | 466,117.86 |
16 | 南京盛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应收商票抵商铺款 | 3年以上 | 452,448.97 |
17 | 镇江市丹徒区镇荣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 绿化保证金 | 3年以上 | 450,000.00 |
18 | 扬州恒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3年 | 423,944.37 |
19 | 扬州泰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代收代付款 | 1年以内 | 390,399.14 |
20 | 镇江市丹徒区散装水泥办公室(注销) | 散装水泥基金 | 3年以上 | 358,299.34 |
21 | 南通苏创置业有限公司 | 往来款等 | 2-3年 | 347,626.08 |
22 | 珠海泓粤日用品有限公司 | 付往来款 | 3年以上 | 285,000.00 |
23 | 江苏房车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应收车位款 | 3年以上 | 248,600.00 |
24 | 太仓裕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应收商票抵商铺款 | 3年以上 | 228,944.19 |
25 | 镇江恒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往来款及代付款 | 2-3年 | 227,342.78 |
26 | 无锡云厦置业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3年以上 | 220,000.00 |
27 | 宜兴恒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3年以上 | 186,000.00 |
28 | 太仓恒大童世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应收商票抵商铺款 | 3年以上 | 154,314.06 |
29 | 湖北钢盾物资有限公司 | 应收车位款 | 3年以上 | 143,700.00 |
30 | 泰州恒骏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应收商票抵商铺款 | 3年以上 | 100,000.00 |
31 | 南通盛建置业有限公司 | 代付款 | 2-3年 | 99,013.44 |
32 | 青岛绿野国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应收车位款 | 3年以上 | 81,000.00 |
33 | 镇江市丹徒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维修 | 代业主缴纳的住房维修基金 | 3年以上 | 54,407.10 |
34 | 镇江市丹徒区恒润工程配套有限公司 | 排污保证金 | 3年以上 | 50,000.00 |
35 | 商铺全体业主 | 代业主预充商铺电费 | 3年以上 | 34,500.00 |
36 | 徐州御泰置业有限公司 | 代付款 | 3年以上 | 28,700.00 |
37 | 宿迁恒悦置业有限公司 | 代付款 | 3年以上 | 7,000.00 |
38 | 南通金水湾置业有限公司 | 付南通片区社保 | 2-3年 | 3,490.90 |
39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镇江供电分公司 | 临电用电定金(押金) | 3年以上 | 2,600.00 |
40 | 银联商务支付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 POS机押金 | 3年以上 | 2,000.00 |
41 | 句容美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代付工资 | 2-3年 | 885.61 |
合计 | 331,079,874.24 |
本次起拍价为13360267元,保证金为2000000元,增价幅度为66000元。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9月14日前与管理人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联系人:王律师,联系电话:18094482179)。
三、特别说明和风险提示
(一)特别说明
1、会计账面确认的部分其他应收款无依据
经审计,发现会计账面确认的部分往来款项在会计凭证中并没有附任何单据。同时其中,会计账面将'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暂付款项'借方余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_重分类过渡科目'。
因形成上述应收款项的会计凭证中并无附件,管理人也未能取得其他相关资料,对佳祺公司的上述应收款项管理人持保留意见,债权是否存在、真实等均由竞买人自行核实和承担。
2、会计账面部分关联公司之间的往来款确认依据不充分、往来款对转依据不充分
应收关联公司往来款,存在银行付款单据中的收款人与佳祺公司往来核算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情况,且会计凭证中无代收代付证明(或委托收付款协议),如:衢州恒大盛建置业有限公司等。会计账面调整关联公司的往来核算单位无附件。
部分关联公司之间代收代付挂账依据不充分,如:南通苏创置业有限公司、镇江恒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南通盛建置业有限公司、徐州御泰置业有限公司等。
3、其他事项详见审计报告中的披露;
(二)风险提示
1、预付款、应收类账款债权的具体情况可向管理人进行咨询了解,管理人不提供任何应收款项真实性或可收回性的保证或承诺,是否能收回以及能收回多少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管理人无法提供除审计报告及补充说明以外的支持性文件,对外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无法追回、产生损失等,真实性存在瑕疵;
(2)管理人打包、展示、封存的债权文件中记载的债权户数、金额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可能与原权利人财务记载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形;
(3)本次拍卖应收款项可能存在诸如已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超过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未开具发票、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4)债权可能存在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期限未届满、被质押及存在产品质量问题、迟延交货等违约情形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5)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存在破产、被解散、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6)债权文件对于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债权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或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
(7)债权文件可能与债权文件清单记载不一致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8)就债权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
(9)涉诉债权项目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10)债权项目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
(11)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上述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
2、本次拍卖的应收债权,账龄大多为3年以上,部分账款债权实际清收的可能性不大。本标的物为整体拍卖、按实际现状交付。
3、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所获得的应收款项权益以出让人所享有的权益为准,如出让人的权益存在瑕疵或附随义务,受让人将同样受到该瑕疵或附随义务的约束。上述存在的瑕疵或附随义务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竞买人自行调査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4、竞价成交后,由管理人配合买受人办理应收债权转让手续。标的竞买及后续将产生的税、费、滞纳金等,均需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及承担。管理人、法院不承诺向买受人开具增值税发票,能否开具增值税发票,应视破产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规定而定。另管理人不对应收款项是否可以收回做出任何担保,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责任,相关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竞买人竞价前应向工商、税务、外管、商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6、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管理人、上拍机构、阿里网络竞价平台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7、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特殊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及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参拍,但须在开拍前三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未办理竞买委托的,视为参拍人的个人行为。
五、优先购买权人
(一)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9月14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不参加竞拍的优先购买权人请关注本次拍卖的整个活动过程。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三)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及方式
本标的物为出资款债权等财产性权利,不接受看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14日止(节假日休息)可接受咨询,有意者需要提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方式:18094482179(王律师)。
七、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会流拍。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本次拍卖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手续费、公告费、调档费、复印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办理银行贷款的,请竞买人自行联系银行咨询和办理。
特别提示:因银行放贷紧张,需贷款的竞买人,慎重考虑竞买,公告的付款期内贷款不到管理人账户,视为悔拍,所缴纳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
十、保证金及拍卖余款的缴纳
拍卖竞价前京东网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及综合服务费后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应在成交之日后10日内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镇江佳祺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江苏镇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京口支行,账号:3211020291010000009331),汇款时请备注'债权拍卖款'。
竞拍成功者逾期未足额缴纳拍卖余款或软件服务费(包含综合服务费)的,视为悔拍,所缴纳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一、拍卖信息
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信息、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标的物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人民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自行调查或咨询,未调查或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二、交付手续的办理:
1、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如有)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2、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尾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3、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相关通知或文书送达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管理人可以提供已知的送达信息。管理人向买受人移交债权转让通知书后即视为履行完全部交付义务。
十三、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管理人;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四、特别提醒
1、根据法律规定或案件需要或其他原因,管理人有权在拍/变卖开始前、拍/变卖过程中,中止拍/变卖或撤回拍/变卖。竞买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得向管理人、人民法院主张任何权利。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变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形决定重新拍/变卖,竞买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变卖成交后,如因破产案件需要无条件撤销本次拍/变卖结果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仅有权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成交价款,不计利息,且不得主张其他任何请求权。
2、在拍卖竞价前请竞买人务必再次仔细阅读管理人本次发布的《公告》、《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3、《公告》、《须知》、《拍卖标的情况调查表》的最归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18094482179(王律师)
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
镇江佳祺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