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特此公示。
拍卖公告
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 202 6 年 10 月 19 日10:00时起至202 6 年 10 月 20 日10:00时止 (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 平台上 (网址 : https://sf.taobao.com/023/ 1 4 , 户名 : 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 垫江县桂溪街道东街29号附7号1单元2-1房屋 。
据 产调材料 显示:标的物权证号 : 渝(2017)垫江县不动产权第000753414号 ,房屋建筑 面积为146.26㎡,套内面积为132.165㎡(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土地信息登载为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房屋 用途: 成套住宅 , 权利性质 :出让;建筑结构:混合结构,该标的物所在小区名称为'东方花园',详见附件《询价评估表》等 。 该标的物 目前 使用情况 为 空置 。
竞买人可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现场情况,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 , 成交后以现状交付。 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询价结果 : 286377.08 元, 起拍价 : 200464 元 , 保证金: 20000 元 ,增价幅度 : 2000 元(及其整倍数) 。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请及时与辅助拍卖机构 重庆中博拍卖有限 公司 联系,联系电话 400-0230618、13212479508黄 , 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特别提醒:
1. 据 重庆中博拍卖有限公司 工作人员 现场 了解到 ,该标的物 清洁费90 元/ 年 。 物管 、 水、电、气及其他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具体欠费金额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拍卖成交后标的物所涉欠缴的物管、水、电、气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注意。
2.若标的物有违章建筑,强制拆除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买受人竞买前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详细情况后竞买。房屋户口、户籍迁入、入学等问题均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3.法院所提供的 产调材料 ,展示的视频和照片仅作参考, 标的物 以现状实物为准,有意者务必请亲自实地看样,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 。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 竞买须知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二、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院已委托 重庆中博拍卖有限 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 重庆中博拍卖有限 公司安排。 联系电话:400-023-0618、 13212479508黄 ,或关注'重庆中博拍卖'微信公众号预约。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购房资格才能申请参与竞拍。不具备资格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 竞买开始7日前 向 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 办理委 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 到 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 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需 多人 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在拍卖 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 向 重庆市垫江县人民 法院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 : 整体拍卖,竞价方式为: 增价拍卖 。 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 保证金不予退还 ;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 补交 ,拒绝补交 的 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六、特别说明:
1、 本次标的物 有 查封 、 有 抵押 , 无优先购买权人。 已依法通知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 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司法拍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2、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由 执行法院 负责标的物交付 。如有人居住,请给予法院一定的交付时间。
3 、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 评估报告 》、《拍卖公告》、《 竞买须知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5 、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土地使用权类型由划拨转为出让性质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费用。
拍卖成交买受人在规定期间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过户)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拍卖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负担相应税费,出卖方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之后买受人可持税务机关出据的税收票据向本院申请领取应由卖方负担的税费 [买受人应当自收到过户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出申请,提交领条、税收票据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领条中需载明收款人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逾期请自行向原产权人(被执行人)追索] 。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6、 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存在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需要缴纳的费用以及所欠的税费、滞纳金及物管、大修基金、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 、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标的物可能拖欠的物管、水、电、气费用等由买受人承担。 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其他可能 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8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9 、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 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 经 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 确认。
10 、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 竞买须知 》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 1 、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12 、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 成交后 10 日内 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 户名 : 垫江县人民法院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垫江支行 ; 账号: 9558 8531 0001 5655 610 ) 。 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1 3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1 4 、 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
对于本公告写明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 重庆中博拍卖有限 公司)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各位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重庆中博拍卖有限 公司咨询电话: 400-0230618、13212479508黄
重庆市 垫江县人民法院执行财产处置组023-74512631
重庆市 垫江县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承办人: 蒋 法官023- 74682971
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 地址: 重庆市 垫江县桂南大道276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 : 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附:1、 产调材料
2、 询价评估表
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 年 九 月 十七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