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东宁市东宁镇福都新天地小区二期 4( 3A )号楼 3号商服 (建筑面积: 302.36 平方米)一拍公告
东宁市人民法院将于 202 6 年 10 月 18 日10时至 202 6 年 10 月 19 日10时止 (延时除外) 在东宁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东宁市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 :位于东宁市东宁镇福都新天地小区二期4(3A)号楼3号商服(建筑面积:302.36平方米) 。
起拍价: 1529184 元 ,保证金: 300000 元,增价幅度: 15200 元 .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 2026 年 10 月 8 日起至 20 26 年 10 月 10 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 20 26 年 10 月 10 日10:00--11:00时安排看样 ( 能否看样需根据房屋、车辆、物品情况确定 ) 。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 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 ,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 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 办理更名过户 所涉及的 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基于拍卖标的上相关的原欠缴税款,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由相应主体和买受人各自负担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 因相应主体欠缴税费而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 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如买受人自行垫付相应主体应缴纳的税费办理产权过户,其垫付的税费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相应主体另行追偿,具体可到相关主管部门自行了解。
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 20 26 年 10 月 10 日 前与本院联系。
八、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 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 卖 余款 请 在 20 2 6 年 1 0 月 22 日 前 缴纳 , 可通 过银 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详细请 咨 询 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东宁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县支行 ,账号: 08250301040001108 )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 0453- 363289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 0453- 3632899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rmfysszc.gov.cn)'上查询。
东宁市人民法院
二〇 二六 年 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