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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关于肇庆市鼎湖区坑口万福路东2号富力尚悦居A2栋商业楼811商业(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3 11:15:22

项目地区
所属行业其他
项目预算未公布
开标时间待定
采购单位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未公布
发布时间2026-09-23 11:15:22

公告正文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肇庆市鼎湖区坑口万福路东2号富力尚悦居A2栋商业楼811商业的公告

(第一次)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111110时至2026111210时止(延时除外)在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0758/05),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详情

名称

肇庆市鼎湖区坑口万福路东2号富力尚悦居A2栋商业楼811商业

权利人

肇庆市奥信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不动产证号

粤(2024)肇庆鼎湖不动产权第0023241号

案号

2026)粤1203执460号

坐落

肇庆市鼎湖区坑口万福路东2号富力尚悦居A2栋商业楼811商业

建筑面积

68.75

用途

商业服务

性质

市场化商品房

占有使用或租赁情况

截止公告之日,无人申报租赁情况,实际情况由竞买人核实并承担风险。

税费负担

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先行垫付。

起拍价

人民币275200

保证金

人民币55040

增加幅度

人民币2000元及其倍数

备注

1、 截止公告之日,无人申报租赁情况,实际情况由竞买人核实并承担风险。

2、 房屋被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查封。

3、 房屋无抵押

4、 房屋是否有物业欠费,由竞买人自行核实。

5、 本次拍卖房产登记信息以房产登记管理部门核实为准。房屋现状处置,房屋瑕疵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6、 无钥匙,竞买人需自行前往看样。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工作时间(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可与拍卖人联系,法院咨询电话0758-2620361;自行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1、按现状拍卖。2、拍卖成交价不含税费及其他拖欠的杂费,具体税费以税务部门计算为准;3、因本次网络司法拍卖及办理权属过户产生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缴税主体(包含被执行人和买受人)承担;4、买受人应自收到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后自行及时办理房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仅限房产司法拍卖所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该税费由买受人凭税务机关出具的已缴纳税费的完税证明向法院申请在本次拍卖款中退付。退付办理期限为自买受人收到法院的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代付被执行人应付的房产过户税费,另行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追偿,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和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确切税费以税务部门核算为准);5、标的物房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6、标的房地产可能存在如下风险:不能移交他项权原件;标的物如因注销抵押权可能导致过户迟延风险及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承担;该标的物有人使用等。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7、拍卖标的为开发商名下不动产,可能需要垫付高额税费或涉及其他可能造成过户障碍的问题,意向竞买人应当自行向开发商、不动产及税务局等相关主管部门进行了解,并自行评估和承担能否过户及办理房产证等风险,慎重参拍。8、拍卖标的物以现场查看的状态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不动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不动产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不动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以及拍卖标的物为达到交楼条件,产生后续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9、如不动产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10、本院不对过户作任何承诺。

六、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另外,根据国家及当地目前的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当地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法院在向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送达过户文书时会注明,过户应当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七、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迳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八、拍卖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未了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自理。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在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前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双方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通知情况:

1、 本标的物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法院对于优先购买权人资格的认定不视为对相关租赁合同有效性的认定。

2、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本院已依法通知双方当事人。(如双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二、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三、竞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拍卖成交尾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鼎湖支行,账号:665281005862)买受人填写缴费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6)粤1203执460号]及标的名称,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将依法处理。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司法辅助机构:深圳市简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0758-2620155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法院咨询电话:0758-2620361

举报监督电话:0758-2620107

联系地址:肇庆市鼎湖区桂城宝鼎路鼎湖法院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本站摘要

全国其他招标公告: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关于肇庆市鼎湖区坑口万福路东2号富力尚悦居A2栋商业楼811商业(第一次拍卖)的公告。采购单位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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