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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银中营地三通一平项目弃土弃渣(共43120.3立方米)所有权

发布时间:2026-09-23 11:16:50

项目地区
项目预算¥517,400.00
开标时间待定
采购单位清远市清城区公共资产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6-09-23 11:16:50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银中营地三通一平项目弃土弃渣(共43120.3立方米)所有权项目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CQW2026054001
标的名称: 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银中营地三通一平项目弃土弃渣(共43120.3立方米)所有权
标的编号: CQW2026054001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产权项目公开交易公告

CQW2026045

清远市清城区财政局批准,清远市清城区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委托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通过网上竞价的方式对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银中营地三通一平项目弃土弃渣(共43120.3立方米所有权进行公开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标的概况

交易保证金(元)

价(元)

增幅价(/次)

CQW2026045001

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银中营地三通一平项目弃土弃渣(共43120.3立方米)所有权

根据广东国政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人民政府拟资产处置涉及的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银中营地三通一平项目弃土弃渣的《资产评估报告》粤国政2026)资评报字1083号,该标的物数量为43120.3立方米,现集中堆放于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银中营地三通一平项目地块内,可直接与国道107衔接直通清远市区,交通条件良好,可满足运输车辆通行需求。

100000

517444

10000

合计:1宗

总金额:517444

注:标的物交付条件均以当天交付现状为准,在提交竞价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当详细阅读交易文件并现场踏勘交易标的。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已知悉交易文件内容并自愿受其约束,对交易标的现状无异议。在竞得交易标的后,竞得人不得因对交易文件内容和交易标的现状存在异议而对抗成交结果。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土石方工程施工、各类工程建筑建设活动等(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竞买人未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而参与竞价的,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或自然人报名

2.本标的采用资格后审制度,由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人民政府进行资格审核。如竞得人未能通过资格审核的,视为根本违约,委托方(业主方)将有权没收交易保证金、解除合同并追偿损失,并将标的另作处理

三、竞价方式

采用增价方式进行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时间

公告时间: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9月30日;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9月30日16时;网上竞价时间:2026年10月1日9时至2026年10月10日10时;(在竞价期限截止前,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竞价,系统将在竞价期限截止时点启动5分钟限时竞价程序,直至5分钟内无人出价,交易结束)

成交结果公示时间为标的成交次日起7个自然日,竞得人须在公示期满后5个自然日内与项目委托方联系,按照委托人要求一次性付清全额成交价款及施工履约保证金到指定账户并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等相关文书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保证金不予退回成交结果公布即视为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和项目委托方(业主方)明确告知竞得人成交事实,并履行了通知办理成交手续的义务。注:成交结果公示时间届满,适逢法定节假日,签订交易合同时间将顺延。

五、标的展示

在公告期间竞价人和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人民政府联系,相互协定查看现场时间。

六、发布渠道

该项目公告将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系统(https://gtzyjy.qyggzy.cn:8080/)和清远市清城区顺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公众号进行发布。竞价人可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标的详情、报名和竞价。

七、其他事项

1.竞得人自行与项目方协调解决道路运输、民事、现场施工等影响作业的因素,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协调民事问题等事项。业主方对有关弃土、弃渣清运事项不承担相关责任。

2.竞得人须严格按照测量设计方案清运,不得超量超范围挖运,自《资产转让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由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人民政府将标的物以现状交付给竞得人,清运工期为90日(如遇特殊情况可向委托方申请延期)。

3.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银中营地三通一平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同步施工,为保证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进度和正常工作,竞得人须配合施工方按照建设工程方案施工作业(竞得人自行配备机械车辆,装车运输),现场运输路线由施工方协调规划,竞得人需服从施工方的现场管理。竞得人须在规定时间作业,开挖、运输环节禁止乱堆乱放和扬尘污染运输车辆需做好盖蓬等工作,场内需配备洒水车及环卫人员禁止乱堆乱放和扬尘污染,确保安全生产以及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4.公开竞价成交后,竞买申请人在竞得该标的物后须向委托方交纳成交价30%作为施工履约保证金,竞得人如开挖超出范围或者未能按约定期限竣工的,委托方有权没收施工履约保证金,并要求竞得人限时撤出该项目。

5.竞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开竞价成交后不得转为成交标的款,竞得人与委托人签订正式的《资产转让合同》并按照委托方要求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缴纳全额成交标的款和施工履约保证金,如因竞得人原因未在约定期限内与委托人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和交纳成交标的款的,则视为竞得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委托方(业主方)有权没收交易保证金(注:公开竞价成交后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支付成交价款,除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公开竞价费用损失的,可向该竞得人追偿,因追偿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等)由该竞得人承担;除此外,由此次事由造成要重新进行公开竞价的所产生的费用均由该竞得人承担,且重新公开竞价后的成交价低于本次公开竞价的成交价的部分由该竞买人承担)。

6.委托方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信息披露不充分或理解偏差导致的任何争议,委托方不承担责任。

7.标的转让涉及的搬离、税费、安全、环保复绿复林等所有相关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以及该期间包括但不限于的场地安保费、电费、水费、运输费、人工费、场地清理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因税费政策变化或相关部门要求产生的新增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委托方不承担任何税费责任。

8.竞得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标的清运工作。现场清运产生的废料须合法堆放,不得造成环境污染,不得超量超范围清运,严禁擅自扩大施工范围,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9.在运输标的物过程中如发生任何损坏道路、房屋等情况的,由竞得人负责按原标准修复并承担费用,如拖延修复或没有按原标准修复的,没收施工履约保证金,交由项目方进行修复,施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修复的,由竞得人负责支付超出部分修复费用。

10.标的清运过程中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用路开路、施工、安全责任等相关民事,涉及的村民小组,村民关系疏通工作等由竞得人自行协商解决。

11.竞得人接收标的物后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侵权事件所导致的竞得人自身以及任何第三方人身损害责任,竞得人应全额承担赔偿责任,并保证委托方免于因此遭受任何索赔、处罚或费用支出。

12.本次标的物所引用参照名称、型号规格或数量仅供参考,具体以标的现场存放现状为准,竞得人须对标的的质量自行判断,委托人均不对标的瑕疵和使用作任何担保。但如标的物存在法律禁止流通、重大安全隐患或危险废弃物等情形,委托方有权拒绝交付或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后成交价款不予退补,竞得人不能以此为由反悔。【特别提示】本条为委托人关于标的瑕疵及相关免责的特别提示条款,竞得人应充分注意并理解该条款内容,若有异议请在竞买前提出,否则视为已充分知悉并接受,竞得人不得据此主张任何权利或索赔。

八、联系方式

1.标的产权、概况等事项请咨询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钟工 19328823575。

2.交易系统操作与使用问题请咨询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产权交易部:0763-3780177。

3.系统登录异常或网络故障等问题请咨询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数据资源部:0763-3371173;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清远大道107号(清远市民中心)。

清远市清城区公共资产管理中心

2026年9月23日

本站摘要

全国测绘勘察土地规划招标公告: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银中营地三通一平项目弃土弃渣(共43120.3立方米)所有权。预算金额51.74万元,采购单位清远市清城区公共资产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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