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条件 | |
碗窑村七斗尾区域改造提升项目已由宁德市蕉城区飞鸾镇碗窑村民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宁德市蕉城区飞鸾镇碗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乡村振兴,行政监督部门为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
| 2.项目概况 | |
| 2.1 建设地点:碗窑村 2.2 控制价(估算价):116.52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107.1996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将村内混凝土路面改造为青石板路面;对部分旧房进行活化改造;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排水沟重新修建并改造为排水暗沟;在坡度较大且无防护的路段增设老年人安全扶手;提升村内整体环境:增设挡土墙、石桌凳、整饰现状景观墙立面;在部分广场与公园区域增植绿化。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2.6 其他要求:(1)中标结果在宁德市阳光平台上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定合同事宜,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和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且追究其责任。(2)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以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或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之一提交。(3)本项目控制价1165213元,K值为8%,发包价1071996元。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 |
| 3.2 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
| 3.3 其它要求:①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②投标人须具备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③人员要求:1、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2、拟担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中级以上工程类职称,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 | |
| 4.报名时间及方式 | |
| 4.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6年09月29日18时00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网址: https://ggzyjy.xgw.ningde.gov.cn/ygpt/ | |
| 5.中标人选取办法 | |
| 5.1 交易时间:2026年09月30日 09时00分 5.2 交易地点: 蕉城区 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 |
| 6.联系方式 | |
| 项目招标人:宁德市蕉城区飞鸾镇碗窑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飞鸾镇碗窑村226号 联系人:林光润 联系电话:19905031236 宁德市蕉城区飞鸾镇碗窑村民委员会 (招标人) 时间:2026年09月23日 |
招标
碗窑村七斗尾区域改造提升项目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3 17:29:21
公告正文
本站摘要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市政园林招标公告:碗窑村七斗尾区域改造提升项目交易公告。预算金额107.2万元,采购单位宁德市蕉城区飞鸾镇碗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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