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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福云街151号三年租赁权

发布时间:2026-09-24 05:39:19

项目地区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
所属行业其他
项目预算未公布
开标时间待定
采购单位丽水市安居房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未公布
发布时间2026-09-24 05:39:19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莲都区福云街151号三年租赁权项目编号GL2026ZJ1012195-3
转让方名称丽水市安居房建设有限公司转让底价8.3922万元
披露起始日期2026-09-24披露结束日期2026-10-14
委托会员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莲都区福云街151号三年租赁权
披露价格8.3922万元
披露起始日期2026-09-24披露结束日期2026-10-14
资产属性房产标的所在地区莲都区
是否国有资产转让是否捆绑转让
转让说明事项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莲都区福云街151号三年租赁权
重大事项披露1、履约保证金:按照实际成交租金的20%收取(四舍五入到元)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交付,租赁关系终止时,扣除承租方应承担的相关费用后无息退还。
2、该项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交易服务费率详见报名附件中特别约定事项。
3、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一年度一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直接支付至房产权属人指定账户,具体以实际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签约主体为出租方和承租户。
4、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管理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5、出租标的物概述、用途、租期、起始租金、保证金、加价幅度,注:租赁物以现状为准,出租方不承担后续的改造、修缮、清理,日常维护由承租人自行负责,请意向承租人实地查看清楚。
6、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不能损害原建筑结构。对房产内部装修改造较大的,需将装修改造方案报出租方审核。
7、承租方与出租方原则上应在项目成交后7个自然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如遇特殊情况,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8、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否则按违约处理。
9、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0、本次出租涉及的资产为国有资产,标的物按现状出租。实际面积以最终的测算面积为准,如有误差不影响成交价。
11、出租标的行业限定以工商认定登记为准,房屋用途以产权证为准,不得擅自变更,均不得从事国家明令禁止行业。不得用于生产和储存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和腐蚀性物品。
12、本次拍租无原承租人享受优先承租权。
13、标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丽水市安居房建设有限公司转让方经济类型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监管机构市级其他部门批准单位-
批准文件名称-批准日期-
交易条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万元)-
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保证金缴纳结束时间-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网络竞价结束时间-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是否自动延期-
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联系信息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会员机构名称-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会员经纪人-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会员经纪人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会员经纪人邮箱-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本站摘要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其他招标公告:莲都区福云街151号三年租赁权。采购单位丽水市安居房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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