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 本项目莆田市东圳水利枢纽引水配套工程输水隧洞施工标(第三次招标)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莆田市供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简介
2.1项目名称:选择莆田市东圳水利枢纽引水配套工程输水隧洞施工标(第三次招标)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2.2建设地点:莆田市;
2.3项目规模:约1.34亿。
3.投标人的资格及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应含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及工程造价咨询;
2)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已完成注册登记(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采购预警名单、采购暂停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上述材料需提供网页截图及书面说明(加盖公章);
4)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参照莆田市公共交易中心系统并加盖单位公章。
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服务的能力;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招标全过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答疑、工程预算价、财政(或第三方)送审、材料设备询价、工程最高限价、工程管理参考价等相关工作;经有关部门备案后送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莆田市人民政府网或其他相关平台发布;组织开标、评标并发布评标结果公示;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协助签订合同等;招投标资料整理及移交。
5.工作要求
5.1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签订),逾期不签订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则重新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5.2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领取相关文件后,在合理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计算书、招标答疑、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和工程管理参考价等编制工作,并送有关部门备案并发布招标信息。组织开标、评标并发布评标结果公示。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并协助招标人签订合同。工程量清单编制有错、漏和重大缺陷等情况的,按造成的损失赔偿相应的酬金。
5.3因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对项目预算编制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评估、编制结论失实导致工程造价误差超过±3%(不含±3%,以财政或第三方审核结论剔除非编制单位原因后计算结果为准),招标人不予支付预算编制费。若造价误差超过±5%的(不含±5%),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承担相应责任。或因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代理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因其他过错,影响工程招标公开、公平、公正或造成其他不良影响的,招标人不予支付招标代理费,并由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相应责任。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承担相应责任,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赔偿招标人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28000元,调查费、鉴定费、差旅费、咨询顾问费、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担保费、财产保全申请费、公证费、评估费、重新招标的中标价与这次招标的中标价的差价(假如这次招标的中标价为14.45万元,重新招标的中标价为25万元,则须赔偿10.55万元给发包方)、招标代理服务费、评审费等各项费用。
非编制单位原因造成预算编制与财政审核结果偏差的因素包括:1、评审期间信息价调整,询价价格不一致;2、评审期间相关部门发布新的定额或规范或解释;3、评审期间设计单位出具与原预算疑问函回复不一致的;4、评审期间设计单位补充设计图纸或更改设计内容;5、评审期间招标范围发生变化;6、编制与审核套用相似定额但选用机械设备不同;7、评审期间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发生变化,审核最终采用条款与业主出具的预算有关说明不一致的,如工期调整、机械设备租赁期,材料利用率,运距,隧道石方利用或回收等;8、设计单位施工组织方案与审核单位不一致的;9、其他明显非编制单位原因造成的。
5.4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招标代理工作,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与其签定的合同。
5.5招标代理合同签订后,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合同约定切实履行职责,将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预算书、审查后的施工图等相关材料报送财政部门和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核、备案。招标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材料编制及报送时限: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项目不超过15个工作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3000万元)或技术要求复杂、工作量大的项目不超过20个工作日。若因非承包人原因,每超过1个工作日,将处罚金400元/天,若超过5个工作日,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相应责任。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承担相应责任,被没收履约保证金,赔偿招标人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28000元,调查费、鉴定费、差旅费、咨询顾问费、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担保费、财产保全申请费、公证费、评估费、重新招标的中标价与这次招标的中标价的差价(假如这次招标的中标价为14.45万元,重新招标的中标价为25万元,则须赔偿10.55万元给发包方)、招标代理服务费、评审费等各项费用。
7. 招标材料报名方式:
1)招标人自2026年10月 12 日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公告,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资格审查小组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本招标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8.服务发包价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发包价之和为144500元。(高于或低于144500元为无效投标)
9.评标方式: 随机抽取法。
10.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6年10月 19日09:30:00前。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贰仟捌佰元整(¥2800元)。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10月 19 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网上提交,本招标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投标文件。若有疑问,可向网上投标系统开发公司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280095-5、18159395200。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将予以拒收。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fujian.etra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公告。
13.公告其他说明:
1)本项目为线上电子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招投标。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保函招标编号按系统生成编号或招标文件编号均可。
2)本项目需使用IE11浏览器方可线上解密,请投标人自行提前下载,如未下载或安装驱动导致解密失败,由此造成的后果企业自行承担。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供水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联系人:柯先生
电话:18850983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