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类型 | 租赁权 |
|---|---|
| 联系电话 | - |
| 项目负责人 | 王凌智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资产转让将根据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实施细则》的通知(津规资利用发【2024】155号)有关规定进行流转。 2、在受让方支付部分转让价款(不低于成交价格的50%)后,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该项目转让的预告登记。 3、本项目开发投资总额未达到25%,受让方须自行负责投入资金对标的资产进行开发建设直到标的资产具备过户的法定条件(具体以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定为准,下同),且受让方应自行委托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并提供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可的审计报告。受让方应本着积极、快速的原则持续、不间断推进标的地块的开发建设,并应当在完成预告登记后【9】个月内使标的资产满足过户的法定条件,取得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可的审计报告。上述条件达成且受让方支付完全部价款(含利息)后,受让方应主导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该项目转让涉及的权属过户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 4、本项目转让价格为含税(增值税)价格。 5、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 竞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 | 516.6 |
| 项目名称 |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绿色制造基地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资产) |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61015 |
| 披露开始日期 | 20261015 |
| 交易方式 | 1 |
| 负责人电话 | - |
| 披露结束日期 | 20261112 |
| 转让底价 | 1722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竞价安排) 【网络竞价】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 2.(合同签订) 交易双方在受让方确定后 5 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3.(价款划转) 上海联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尽职调查提示)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有权利和义务在公告期间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整知悉本项目所涉披露内容及备查文件,全面完成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接受标的资产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与之相关的一切风险及法律责任。 5.其他: (1)受让方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标的受让资格的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意向受让方竞拍成功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止受让后的交易行为,也不得更换受让方主体,否则受让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 (2)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一份经纪机构和转让方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先决条件。现场踏勘联系人:苏经理,电话022-27788142。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保证金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至上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
| 项目联系人 | 刘晓宁 |
| 项目编号 | GR2026SH1001517 |
| 联系人电话 | 15110245672 |
| 城市 | 市辖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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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000700492827M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省份 | 天津 |
| 注册地址 | 天津市北辰区高峰路与天宁道交口中材节能大厦 |
| 转让方名称 |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