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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2026年温泉电梯维保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6-11-04 10:59:36

项目地区 湖北省咸宁市
所属行业机电设备
项目预算未公布
开标时间待定
采购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
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11-04 10:59:36

公告正文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2026年温泉电梯维保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成交候选人公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2026年温泉电梯维保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标段编号:HBCGXM202610150006001001)评审委员会按照询比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的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一)成交候选人情况:

1.第一成交候选人

(1)单位名称:咸宁市阳光电梯有限公司

(2)响应报价:42750元(不含税)

2.第二成交候选人

(1)单位名称:湖北星时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2)响应报价:44600元(不含税)

 

(二)否决响应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否决响应情况。

公示期:2026年11月05日至2026年11月09日。

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成交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响应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 采购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朱海洋,18611631622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涂老师,027-83300030

采购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04日

 

本公告由标探云脑AI采集整理,内容以官方原文为准。

本站摘要

湖北省咸宁市机电设备中标公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2026年温泉电梯维保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采购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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