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浙DM9D85帕萨特牌SVW7183SJD | 项目编号 | GR2026ZJ1009582-2 |
|---|---|---|---|
| 转让方名称 | 嵊州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 | 转让底价 | 0.882万元 |
| 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9-24 | 披露结束日期 | 2026-10-08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信息
交易条件
联系信息
| 项目名称 | 浙DM9D85帕萨特牌SVW7183SJD | ||
|---|---|---|---|
| 披露价格 | 0.882万元 | ||
| 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9-24 | 披露结束日期 | 2026-10-08 |
| 资产属性 | 房产 | 标的所在地区 | 嵊州市 |
| 是否国有资产转让 | 是 | 是否捆绑转让 | 否 |
| 转让说明事项 | 无 | ||
| 资产概况 | - | ||
| 资产描述 | 浙DM9D85帕萨特牌SVW7183SJD | ||
| 重大事项披露 | 1. 车辆现停放在嵊州市国际会展中心内,挂牌期间请意向方自行联系转让方确定看样时间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姓名:王经理,电话:17769857396,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国际会展中心内。 2.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3.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绍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对标的物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也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转让标的车辆年审有效期至2027年6月、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到期日为2027年6月17日、机动车商业险、驾乘人员意外险到期日为2027年6月18日,如成交后交强险、商业险、驾乘人员意外险等其他险种未到期,则过户给受让方;如成交后车辆无保险,则受让方必须在车辆过户前办理车辆保险手续,在办理车辆保险手续期间,车辆禁止移动和行驶。 5.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在信息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6.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竞买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7.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公告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方。 8.信息披露期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 ||
| 转让方名称 | 嵊州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 | 转让方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
| 监管机构 | 市级国资委 | 批准单位 | 嵊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批准文件名称 | 嵊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文件 | 批准日期 |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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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 | - | 保证金缴纳结束时间 | - |
|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 | - | 网络竞价结束时间 | - |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是否自动延期 |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 ||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 - | 会员机构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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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 - | 会员经纪人 | - |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 | - | 会员经纪人联系电话 | -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 | 会员经纪人邮箱 | -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