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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古城北综合体1F-7-03商铺部分面积2年租赁权

发布时间:2026-09-24 06:05:01

项目地区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
所属行业其他
项目预算未公布
开标时间待定
采购单位绍兴市文化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未公布
发布时间2026-09-24 06:05:01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绍兴古城北综合体1F-7-03商铺部分面积2年租赁权项目编号GL2026ZJ1025679
转让方名称绍兴市文化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底价3.9872万元
披露起始日期2026-09-24披露结束日期2026-10-08
委托会员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绍兴古城北综合体1F-7-03商铺部分面积2年租赁权
披露价格3.9872万元
披露起始日期2026-09-24披露结束日期2026-10-08
资产属性房产标的所在地区越城区
是否国有资产转让是否捆绑转让
转让说明事项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绍兴古城北综合体1F-7-03商铺部分面积2年租赁权
重大事项披露1、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2个月月租金。
2、租金及物业费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及物业费每半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3、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4、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管理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5、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6、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7、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8、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9、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0.意向承租方与出租方及其相关人员应当不存在《市管企业禁止与领导人员亲属近亲属所办企业发生业务往来暂行办法》(绍市国资党委〔2019〕3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禁止交易的情形。如存在禁止交易情形的,出租方有权根据相关规定处理本次交易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终止交易等。(绍兴国有企业适用)
11.物业费6元/平方米/月,半年一付。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绍兴市文化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方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批准单位-
批准文件名称-批准日期-
交易条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万元)-
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保证金缴纳结束时间-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网络竞价结束时间-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是否自动延期-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联系信息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会员机构名称-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会员经纪人-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会员经纪人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会员经纪人邮箱-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本站摘要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其他招标公告:绍兴古城北综合体1F-7-03商铺部分面积2年租赁权。采购单位绍兴市文化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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